工程居间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,主要是指居间人(乙方)接受委托,向委托人(甲方)提供特定工程项目信息,促成甲方与第三方(如建设单位)达成工程承包协议。在法律框架下,这类居间行为本质上属于信息撮合与关系引荐,符合《民法典》第 961 条所规定的居间合同形式,具有合法性与可执行性。
但要确保合法合规,居间行为必须遵循自愿、诚信、等价有偿原则。居间人不能介入招标投标过程中的非法操作,不得提供虚假信息,也不能从事挂靠、转包等违法行为。只要其服务真实有效,程序规范,居间人依法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。

本合同明确约定,乙方应协助甲方获取某一工程项目信息,并引荐甲方与建设单位建立联系。居间任务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签署正式书面承包合同为成功标志,乙方在过程中需提供真实可靠信息,协助甲方实地考察,并在洽谈阶段尽责尽诚。
甲方有义务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等材料,并参与实际合同谈判。如居间促成成功,甲方须依据合同条款,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比例的居间报酬,并承担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。甲方对工程履约过程中的所有责任,与乙方无涉。
关于报酬与费用,合同规定居间费按项目中标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,并应在合同签署后若干日内支付。此外,甲方在签约时需预付一定金额作为居间活动费用,此项费用即使未促成最终协议,乙方亦有权不予返还。合同还就保密义务、合同终止及争议处理方式作出了清晰规范。